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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促成5000万大单反被下岗16年维权

2019-01-23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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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5月13日讯(记者曾毓慧陈捷/文沈威/图)促成一笔5000多万元的房产销售大单,杨华(图)一直将这视为自己人生当中最辉煌的一刻,但她没有想到,公司没有按规定给她奖金,反而将她下岗了。为了讨个说法,杨华从29岁一直上访到45岁,至今单身。近日,杨华对公司彻底

5月13日讯 (记者 曾毓慧 陈捷/文 沈威/图) 促成一笔5000多万元的房产销售大单,杨华(图)一直将这视为自己人生当中最辉煌的一刻,但她没有想到,公司没有按规定给她奖金,反而将她下岗了。为了讨个说法,杨华从29岁一直上访到45岁,至今单身。
  近日,杨华对公司彻底失去希望,将厦门信达公司告到湖里区法院。她说,依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应该兑现拖欠的卖房奖金,并赔偿她这16年来失业的经济补偿金和医保社保,共计26万多元。
奖金没拿到却被下岗了

  1991年,公司把杨华从一所学校借调出来,签了无固定期限的正式合同。当时,杨华29岁仍未婚,她本想回学校工作,但公司多次挽留,让她留下售楼。杨华说:“当时,公司领导对我说,售完楼后,可以调动工作发奖金。”

  1992年初,杨华刚进公司不到一年时,就为公司带来了一个大客户,这位客户带着1亿元资金来厦投资房地产,1992年10月,他向信达公司购买了5000多万元的房产。

  据悉,当时总公司那批房产的造价为2600元/平方米,对外销售的底价是3600元,帮公司盈利2000多万元;而杨华则以3830元/平方米谈妥了这笔交易,又为部门多挣了200多万元利润。

  不过,杨华却做出了一个让大家很吃惊的决定:不拿一分钱的提成。她说,公司房产行业正处于起步状态,留着这笔盈利款,对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将大有好处。其实,杨华本来有机会将这笔大单介绍到另一家公司,那样,她可以拿到1%的抽成,也就是100万元,但是,她放弃了这个机会。

  对此,公司高层表态:既然不愿拿中介费,作为鼓励,公司决定奖励杨华一套住房,并另加11万元奖金。

  不料,没过多久,由于公司的房源提前销售一空,房产经营部门面临着没房可卖的尴尬。1992年底,公司决定解散房产经营部,就这样,与其他数名同事一样,杨华一下子成了待业人员,公司也停发了她的工资。更让杨华感到无奈的是,公司原先承诺奖励的房子和奖金也一直未能兑现。

16年维权斗争至今未果

  1992年,杨华在售楼部的同事张某和袁某经过维权,都拿到了奖金和中介费。她说:“只有我,因为是女的,没拿到售楼奖金。”

  那段时间,杨华一边靠自己推销装修三合板材料谋生,一边要求公司兑现奖励诺言。但公司高层一直没有给她一个明确的回音。尽管如此,杨华还是坚持找公司,要拿回自己的人事档案及那笔业务的相关材料,一番协商,当时公司的法人代表只答应把这笔业务单子的相关资料还给杨华,另外还补助了1万元给杨华。

  杨华说:“当时法人代表说,另外10万元应该给,但要通过司法途径。但同时,他却召开公司会议,告诉公司的人说我是神经病,还不许任何同事出来作证。”

  对此杨华不服气,她因此开始了漫长的信访之路,一边寻求劳动仲裁途径,一边找市文联、民盟等部门信访。这些年,她一直靠做家教及到一些地方当代课教师谋生,剩下的时间就全部用在信访方面和照顾父母。

  为了维权,2003年,杨华还自费到厦大旁听法律课。下课后,她不断地找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杨华说,自从1995年以来,很多人的帮助是她支撑下去的主要原因。其中,厦门大学法学院就有两位教授多次给杨华提供法律咨询,并介绍了几位律师和法官无偿援助她。今年2月份,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派出援助律师,帮杨华打官司。

  2004年,杨华的父亲病逝,临终前,老人家还惦记着女儿受到的不公待遇,他叮嘱杨华:“坚持下去讨个说法。”

争议焦点

16年前的奖励该不该兑现?

  杨华认为,这钱必须兑现。她说,根据公司1992年规定的第七条,“凡买卖方直接洽谈成交,而可不发生中介费的,房产经营部可以按销售额0.2%提取奖励。”[page]

  5日,记者来到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林女士说,当初那笔房产项目确系杨华给公司牵线介绍的,之后还负责制备了相关的呈报表单,不过,对于表单中经办人一栏里填写的是杨华名字,林女士解释为:按照公司惯例,凡公司员工谈妥的业务,都属于公司整个团队的绩效业绩。林女士说,经办人中填写杨华的名字,只能说明杨华是制作表单的经手人,并不能证明杨华就是这笔业务的“功臣”。

  针对林女士的说法,杨华质疑说:“如果我不是功臣,当初公司为什么要决定奖励我一套住房和11万元奖金?”

律师说法:员工举证后企业应奖励

  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杨朝玮律师:如果确实存在销售奖金,即使16年后企业也应当兑现。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尚未颁布实施,奖金发放的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该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在法律实践中,其他类型企业也是参照实行。杨华只要有企业确实存在该项奖励制度的证据,且杨华确实是完成了应当奖励的事项,企业应当按规定对杨华进行奖励。

诉讼时效过了没有?

  厦门信达公司答辩说,公司与杨华1992年就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杨华提出要求公司赔偿这16年的工资以及社保医保的主张超过诉讼时效。

  但是,杨华否认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其辩护律师也说:“公司从未与杨华办理过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而且,杨华跟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早已经超过10年。所以,诉讼时效没有过期。”

律师说法:诉讼时效中断可重新起算

  杨朝玮律师:杨华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民事诉讼,是否超过时效?我认为,首先应当确定杨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只有知道自己权利受侵犯的时间,才是时效起算点。另外,是否存在诉讼中断的情形,是本案的关键焦点。中断就是指诉讼时效允许重新起算。杨华只要提供企业确实存在该项奖励制度的证据,企业就应当按规定对杨华进行奖励。

  而杨华向有关部门的信访也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信访行为可以允许诉讼时效的重新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了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该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能直接适用,但其法理可以借鉴,也就是说劳动仲裁时效也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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