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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者不要工资 要讨个"保安队长"当

2019-01-23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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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不要工资了,但我要求单位让我做保安队长。6日下午,钟楼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处理一起讨薪案件时,前来讨薪的劳动者当场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在场的工作人员听到后哭笑不得。据了解,这名讨薪者姓李,今年42岁,之前在我市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今年元旦过后,他向
“我不要工资了,但我要求单位让我做保安队长。”6日下午,钟楼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处理一起讨薪案件时,前来讨薪的劳动者当场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在场的工作人员听到后哭笑不得。
据了解,这名讨薪者姓李,今年42岁,之前在我市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今年元旦过后,他向单位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立即结清自己的工资。按照单位财务规定,每月20号结算当月工资,可李某坚持要求单位立即为自己结清工资,遂与单位负责人发生纠纷。之后,李某到钟楼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队员问明情况后,当即通知单位负责人到场进行协调,单位负责人也表示按照劳动法规的要求,当场用现金结清李某所有工资。
这时,李某却提出,不要这个钱了,自己还想继续在单位干。同时希望劳动监察队员让单位“封”自己做保安队长。这个离奇要求,让劳动监察队员哭笑不得。可李某坚持要求做保安队长,最终调解没有成功。
7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李某,问及为何不要工资而要做保安队长一事。李某告诉记者,他进公司后一开始被安排在一所中学做保安,每月工资950元。后来公司一位经理许诺他当保安队长,到一所小学当保安,加上队长补贴,每月可拿1100元。到了那里,公司并没有实现许诺,李某的工资仍然为950元。为此,他提出辞职。
可公司一位姓赵的负责人表示,公司从来没有许诺李某当什么保安队长,李某调到小学去当保安是公司正常调动。关于李某的工资待遇,在劳动合同中写得清清楚楚。其次,李某所在的那所小学,公司只派了两名保安,按照公司的规定,在一个单位派驻5名以上的保安才设队长一职。
当天下午,在钟楼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协调下,李某拿到了单位支付的全部1600余元工资,但李某仍提出要公司让他当保安队长的要求。对此,该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黄赟表示,这本是一起平常的劳资纠纷,大队已经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要求为李某争取到了所有的劳动报酬,但李某的要求超出了劳动监察的职能。
黄赟表示,劳动监察部门一定会公平、合理地处理劳资纠纷,并尽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年关将近,各类劳资纠纷比较集中,而政府处理劳动纠纷的资源有限,相关职能部门希望劳动者在讨薪时能摆正心态,做到合理、合法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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