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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薪水讨到了没?

2012-12-26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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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临近年关,农民工讨薪维权集中起来了,那么,您是否也是讨薪维权中的一员呢?

  1日,西安一名妇女为讨要包工头拖欠她和老公的7万多元工钱,爬上30多米高的塔吊,成今年农民工讨薪首个案例。在新形势、新环境下,南昌农民工讨薪有什么新特点?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应对的?近日,记者把南昌市劳动监察局案件审理科科长郭国栋、南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建华、东湖区法院法官周庆华等人士请到我们首期“政策研究室”,为大家释疑。

  案例

  工作一个月辞职 没报酬还倒贴100元

  近日,小李来到南昌找工作。在昌东大道附近的一家职介所交了100元中介费后,来到一家理发店工作。工作满一个月后,小李觉得该工作不适合自己,便提出辞职。然而,小李不仅一分钱报酬没领到,还被告知欠店里100元中介费。气愤的小李找到南昌市农民工工资联合清欠领导小组投诉。当工作人员调查时,昌东大道附近没有任何理发店承认小李是店里的员工,而职介所也不承认为小李介绍过工作。调查发现,为小李介绍工作的职介所并未取得营业资格,而理发店也只是一家私人小店。

  分析

  工作之前应有规避风险意识

  办过多年讨薪案件的南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建华表示,小李的风险是可以规避的。他说:首先,应选择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并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最有效的证明。

  其次,应多长一个“心眼”,了解用人单位的法人、名称、地址、电话等,同时,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工作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有自己姓名的相关证件等,就算将来讨薪,也有足够的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

  最后,自己要知法守法,以伤害自己的身体或影响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讨要工资是不可取的。

  应对

  51个劳动监察维权站可就近举报

  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南昌市劳动监察局案件审理科科长郭国栋表示,目前,全市共设立劳动监察维权站51个,劳动监察维权窗口27个。

  案例

  尾款未付清 老板消失了

  新建县的老邓,做得一手好泥水匠活,是工地、装修公司青睐的泥工。一直以来,他只接熟人的活儿。可今年,他居然也成了讨薪族。他告诉记者,2011年初,他受聘一家装修公司,完成了价值5万元的泥水工作。可老板还差2万元没付清。前期,他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还会给出答复,“钱一定会给你!”可后来,老板也不接老邓的电话了。无奈,老邓在公司门前堵到了老板,老板一纸欠条打给老邓——“今年中秋节前5天还2万给你。”之后老板就消失了,再也联系不上。

  分析

  今年欠薪受三大因素影响

  郭国栋表示,在受理的案件中,特别是建筑工程领域因工程款拖欠、层层转包、工程质量进度纠纷而引发的工资拖欠屡有出现。今年的大环境与以往各年都不同,今年欠薪受国内外三大原因影响:欧债危机和国内银行信贷紧缩、中央对房地产加大调控力度等宏观政策影响,开发商资金链条趋紧,偿付工程款的压力较大。

  应对

  多部门联合 平心静气协商

  郭国栋表示,为农民工讨薪,南昌打的是格调高的“组合拳”。据悉,今年,南昌市农民工工资联合清欠领导小组由市人保、建委、公安、监察、司法、国资委、法院、工商局、总工会等多个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这是以往没有过的。建筑业资深人士向记者介绍,建委、公安、监察等单位加入讨薪行列,声势浩大,建筑公司、转包单位都无处可藏,只能面对。

  10日,在南昌市监察局会议室,记者看到,一张桌上,分别坐着讨薪的农民工和欠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清欠小组的工作人员。公安人员则在一旁维持秩序,经过两三个小时后,大家达成一致意见。郭国栋表示,处理这类案件,更多的是以和谐的方式,通过我们的介入,让双方平心静气地协商解决,这是最快最有效的途径。

  案例

  老板隐匿财产恶意欠薪

  林某来自外乡,为南昌一家饮料公司送货,工作半年却被老板以各种理由拖延而未能领到薪水。当他再次向老板讨要薪水时,还遭到老板等人殴打,他诉至法院,得到支持讨薪和侵权损害赔偿的判决后,他没高兴上几分钟,因为老板已将其在本地的财产隐匿,案件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他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立即与市房管局、车管局等单位联系,查出该老板名下仍有一辆汽车,便将车辆冻结,老板只好来到法院将执行款交给林某。

  分析

  “公司没钱,老板有钱”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讨薪者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以农民工居多。这些案件一般标的不大,大多几千元,最高也不过三四万元。但讨薪者心情急切,巴不得当天立案当天就能拿到钱,但走完立案、送达、调查等一系列程序,至少也要两三个月。

  东湖区法院法官周庆华表示,讨薪案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也是近年来的趋势:大量被执行人通过执行财产隐匿、恶意降低履行能力等规避执行的行为。比如,通过离婚把财产转移至配偶身上,把公司财产转移到个人名下等一系列手段,这就造成了“公司没钱,老板有钱”的现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讨薪者只能要求用人单位还钱。除非法律明文规定,不然无法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因为我国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除非是个体户。

  应对

  恶意欠薪将追究刑责

  郭国栋表示,去年12月底,由省检察院、省人保厅、省公安厅共同印发的《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意见》中,明确了欠薪罪的几种形式。其中包括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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