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司不景气 员工离职是否有补偿?

2015-03-25 10: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程先生:两年多前,我入职到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是由4个人合伙投资的,他们都是自然人股东,其中一人为法人。现在公司经营不景气,4个老板都不想往里投钱了,公司账...

  程先生:两年多前,我入职到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是由4个人合伙投资的,他们都是自然人股东,其中一人为法人。现在公司经营不景气,4个老板都不想往里投钱了,公司账上没有资金,还欠了写字楼的房租,我担心继续工作下去会被拖欠工资,所以想离职。请问:我离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胡芳:一般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该情形下,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已经存在拖欠工资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您因此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还未出现拖欠工资等情形,您仅仅是因担心被拖欠工资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756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