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者可依法解除无固定期合同

2019-01-25 09: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负违约责任。

  读者热线:我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11年,今年初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现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转差,我担心以后的发展受影响,就接受了另一家公司的聘请。现在我想到新单位上班,于是通知原单位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要我承担单方解约的违约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并没什么特殊不一样,只是没有约定确定的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长期合同还是短期合同,要取决于每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并不能一概而论,遇到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同样可以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负违约责任。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727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