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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该怎么办?

2019-01-25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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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单位拒发高温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读者来信反映: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为了赶工期,今夏我们几乎每天都要工作十多个小时。但是8月都过去一半了,单位至今未发放高温津贴,有工友去讨要也未果。请问在高温下工作的建筑工人是否可以获得高温津贴?如果单位拒不发放,我该怎么办?

  现就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发放高温季节津贴属于强制性规定。2007年6月,国家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可见,高温津贴属于国家规定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依规定及时以货币形式足额向劳动者支付。上海市的企业高温季节津贴采取月标准,发放时间为 6月至9月共4个月,每月不低于200元。按照规定,你所在的单位应当向你发放津贴。如果单位拒不发放,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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