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院手续需要携带住院者的身份证、就诊卡、住院通知书及社保卡(不打算报销的可以不携带社保卡)。
住院通知单(住院通知书)是由门诊或急诊的医生在看了病情之后开出来的准许住院的证明,没有这个证明,住院部是不会办理业务的。
社保卡在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只需要做一个简单地登记,不代表后续的治疗,出院的时候才需要提供社保卡报销。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医药费,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如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1、挂号费;
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3、检查费;
4、治疗费;
5、住院费;
6、其他费用。
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1、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办理住院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等相关法律知识。大家在办理住院手续后,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票据,用于后续的医疗保险报销。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