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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待遇:离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的增发

2019-03-10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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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离休老干部或建国前老工人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当年1至12月不论哪个月批准离休或退休的,都从批准之日起按一年一次全额发给。从第二年起,在每年1月份发给。每年1月份为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发放生活补贴后,当年调整离退休金时对已发放的生活补贴不再进行
1、离休老干部或建国前老工人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当年1至12月不论哪个月批准离休或退休的,都从批准之日起按一年一次全额发给。从第二年起,在每年1月份发给。 每年1月份为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发放生活补贴后,当年调整离退休金时对已发放的生活补贴不再进行

1、离休老干部或建国前老工人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当年1至12月不论哪个月批准离休或退休的,都从批准之日起按一年一次全额发给。从第二年起,在每年1月份发给。

每年1月份为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发放生活补贴后,当年调整离退休金时对已发放的生活补贴不再进行调整,已调整的离退休金计入下一年度的计发离退休金的基数。

参见:《关于对离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增发生活补贴计发基数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185号)执行日期:200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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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前享受建国前参加工作离休老工人待遇,而在1996年1月1日之后去世的所有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贴全部是由社会统筹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整体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对百岁及百岁以上的老年人,政府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的特殊生活补贴,由省财政支付;对95-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补贴,由市财政支付;对90-94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由县(区)财政支付。  按照“准确、快捷、便利”的原则,秦州区民政部门及时下拨了2012年老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全区大城、东关等街道办以及皂郊、秦岭等乡镇的421位老年人共领到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22.6万余元。其中:90-94周岁高龄老人348人,95-99周岁高龄老人70人,百岁及百岁以上高龄老人3人。  与此同时,麦积区民政部门也深入细致地对高龄老人进行了摸底统计,共核定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326人,其中:90-94周岁高龄老人280人,95-99周岁高龄老人41人,百岁老人5人,及时为他们发放了 17.47万元生活补贴。做到了不漏一人、应补尽补,使高龄老人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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