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单位高级专家及劳模退休
一次性享受补贴核准
项目名称:行业单位高级专家及劳模退休一次性享受补贴核准
责任处室:养老保险处 联系电话:87057812
办理对象:行业单位中符合领取一次性补贴的的高级专家及劳动模范
设定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政〔1997〕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引发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浙政发〔1993〕227号)
申报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高级专家、劳动模范
申报材料:劳动模范、获得科技奖的高级专家证明、奖章、《退休劳动模范(高级专家)一次性补贴审批表》
办理程序:行业单位提供劳动模范、高级专家及科技奖证明、奖章,并填报《退休劳动模范(高级专家)一次性补贴审批表》,经单位同意后报省劳动保障厅核准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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