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失业保险缴费记录,连续记载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并负责其安全完整的保存。以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查询。
参见: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3号)
发布日期: 2001年11月29日
执行日期: 200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