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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劳动用工合同 骗取失业保险金

2015-03-17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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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男子武,太原人,脑子活,点子多。大概在5年前,武听人说,上了失业保险如果没有了工作可以领到钱。听到这个消息,武便想从中赚些钱。同年6月,武找来同村62名村民的身份证,并分别伪造了他们与某音乐器材公...

  男子武,太原人,脑子活,点子多。大概在5年前,武听人说,上了失业保险如果没有了工作可以领到钱。听到这个消息,武便想从中赚些钱。同年6月,武找来同村62名村民的身份证,并分别伪造了他们与某音乐器材公司的劳动用工合同。武还花3万余元,给这62名村民上了失业保险。

  一年后,也就是2011年6月。武伪造了某音乐器材公司与其中30名村民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接着,武领取失业保险金共计6.3万元和失业临时补贴4745元。随后,武又为其余32人续保了1.7万余元。2012年6月,武又伪造了与这32名村民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这次,武委托小舅子李,办理了手续、领取了失业保险金共计13万余元。

  案发后,武和李的家属已将骗取的失业保险金,返还失业保险中心。

  武和小舅子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用工、解除用工的方法,骗取失业保险金,二人的行为都构成诈骗罪。核减武交纳的4万余元保险费,二人共骗取失业保险金15万余元。其中,李是从犯,应对其减轻处罚。鉴于二人自愿认罪,家属代为积极退赃,主动缴纳罚金,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晋源区法院一审判处武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4万元。判处李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2万元。

  一审宣判后,晋源区检察院提起抗诉。太原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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