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均有依照本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因此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凡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