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的办理机构申报参保,提交相关材料证明
2、由经办机构审核登记,核实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资质,核定缴费基数和行业基准费率
3、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缴费电子档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最新工伤保险怎么办理”的问题。办理工伤保险不仅可以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所以,工伤保险的办理是很有必要的。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