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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好心预付工资给员工救急 员工拿了钱擅自离职

2016-03-2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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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体恤员工家中老人生病急需用钱,提前把一年薪水预知给员工,哪想到,员工拿了钱就说预知的钱是自己应得的奖金。最后法院以,预付工资条实质为借条,判决员工归还钱款。接下来,情况下文的详细介绍。

  公司给员工发工资是好事,没想到却引发了一场纠纷。原来,被告刘某系新密一家商场的生产经理,2012年12月份的时候由于急需用钱便与商场商量先预付2013年全年工资以便他周转急用,谁料2013年年初上班的时候,刘某没有来上班,商场随即联系了刘某,刘某已经在其他公司上班了,公司随即向刘某说明情况,希望他主动把这笔钱退回来。没想到刘某表示,这笔钱本来就是他应得的工资,拒绝退还。公司只好以要求返还不当得利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12月23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公司诉称,2012年12月份,被告刘某以自己家中老人生病,急需用钱为由找到公司总经理,商量让公司先预付2013年工资,由于平时刘某业绩不错,公司便同意先预付刘某2013年全年工资6万元,

  刘某辩称,上班前,公司曾口头向他承诺年薪10万元,若业绩好的话,薪金还会增加。他认为公司打给他的6万元是自己的2012年的奖金,是自己的合法收入,不应该归还。

  对此,公司予以否认。公司提交给法庭的预付工资条、工资清单、财务员的证词等证据表明,这6万元,是公司预付给被告刘某的。

  新密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预付工资条实质上为借条,被告刘某的行为系借贷行为,判决其返还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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