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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续签合同能要求补偿吗?

2014-09-2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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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例】2012年刘某被某公司录用,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到岗后,刘某尽职尽责,因此今年在合同期满后,公司准备与刘某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公司没有答应涨工资的要求,故刘某也就没有续签合同。...

  【案例】2012年刘某被某公司录用,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到岗后,刘某尽职尽责,因此今年在合同期满后,公司准备与刘某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公司没有答应涨工资的要求,故刘某也就没有续签合同。刘某认为,公司应当支付他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那么刘某的诉求可否实现?

  【分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可见,在条件不降低的情况下,如果职工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就终止了,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综上所述,本案中,刘某提出支付经济补偿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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