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 已婚 探父母 4年1次 20天 假期
探配偶 1年1次 30天
未婚 探父母 1年1次 20天
2年1次 45天
归侨侨眷出境探亲 已婚 探配偶 4年1次 6个月 内工资照发
1年1次 1个月
探父母或胞兄妹 4年1次 40天
未婚 探父母或胞兄妹 4年1次 4个月
3年1次 70天
1年1次 20天
注:1、归侨探亲假规定含台胞、港澳同胞;
2、归侨父母或配偶等人入境探亲,如归侨职工随同活动,其假期按国内规定处理;
3、探亲时间按实际团聚时间,不包括往返途中时间,另给予往返时间;
4、探望配偶和未婚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负担,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