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方法1、(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方法2、可以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个月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0个月(标准均为安吉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