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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应酬喝酒后死亡算不算工伤

2019-04-1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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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一部分商人总喜欢在酒桌上谈生意,所以从事这行业的人们难免需要应酬,为了能跟客户套点近乎,就会喝上几杯,客户高兴起来喝得更是猛烈。但酒精毕竟是一个十分伤身体的东西,因公应酬在酒桌上喝酒致死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工作应酬喝酒后死亡算不算工伤?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作应酬喝酒后死亡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作应酬喝酒后死亡算不算工伤 

  二、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工伤的其他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作应酬喝酒后死亡算不算工伤的相关资料。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的核心要素。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排除情形应当还需要与事故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员工发生醉酒导致伤亡应与三要素中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难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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