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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工伤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2018-10-2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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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工伤这样的事故。我们知道,工伤是能申请工伤赔偿的,但在工伤赔偿之前,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我国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工伤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下面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一下吧。

  在实践中,我国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工伤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我国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我国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工伤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发生工伤,首先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的伤残认定。认定后,就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赔偿,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伤赔偿。

  三、发生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必须仲裁以后,如有不服才可进入诉讼程序。仲裁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向劳动部门申请。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理赔。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我国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工伤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的相关内容。发生工伤,首先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的伤残认定。认定后,才能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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