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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如何进行的?

2018-11-2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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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大家都有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中就包括有工伤保险,但很多人对于工伤保险等事宜都不是很了解,对于哪些事故属于工伤也不是很清楚,那么,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如何进行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上下班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车流量也比较大,上下班也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才会有需要上下班,那么,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工伤事故是怎么认定的呢?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吧。

  一、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如何进行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如何进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赔偿及程序

  1、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效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3、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工亡保险待遇

  (1)丧葬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且不是自己本人的主要责任的,一般就属于工伤,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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