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提高劳动模范待遇

2019-04-02 00: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一)对离退休的实行荣誉津贴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获得三次以上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在离、退时仍保持荣誉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2.获得两次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在离、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每月

    (一)对离退休的实行荣誉津贴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获得三次以上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在离、退时仍保持荣誉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

    2.获得两次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在离、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

    3.获得一次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在离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元。

    4.1980年以前离、退休的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由于工资水平偏低,适当给予照顾,即五、六十年代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在上述基础上每月增加20元;七十年代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在上述基础上每月增加10元。

    5.荣誉津贴由离、退休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所在单位支付,如单位支付确有困难无力承受的,由其主管区、县、局及有关单位解决。

    6.荣誉津贴标准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181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