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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工资2个变化值得你注意

2020-06-1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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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资是劳动者在完成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服务后获得的报酬。工资一直都是大家所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每次公司进行工资的调整都会引起员工的关注。而即将进入下半年,工资也会有所调整。那么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下个月工资2个变化

  1、住房公积金

  进入7月,你的住房公积金或将迎来新一轮的调整。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你的住房公积金也将相应调整。拿到7月份的工资后,一定要看一下住房公积金这一项是变多了还是变少了。

下个月工资2个变化值得你注意

  2、高温津贴

  7月,高温来袭,你或许会拿上一笔高温津贴。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目前分为按月、按天和按小时发放三类。从各省公布的31日,时间跨度长达7个月。7月,伴随着炎炎夏日,不少省份的高温津贴将持续发放。

  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来代替高温津贴的做法,其性质也是变相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欠薪的违法行为。

  不少省份相关规定中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绿豆汤等解暑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二、哪些人可以领取到高温补贴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谁主张谁举证”。

  法律依据: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下个月工资2个变化值得你注意的相关内容。一个是公积金在下个月会做出调整,大家可以看下自己的公积金是否有所变化。第二就是符合领取高温补贴条件的人可以享受高温补贴费,不能以其他的形式代替高温补贴费。若公司不发放补贴,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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