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已就拖欠工资达成协议单位不履行可申请支付令

2019-04-03 04: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王某于2009年2月到某公司工作,该公司不按时发放,至7月份,已拖欠了王某3个月的工资共计3600元,王某向公司多次讨要都没有结果,无奈向当地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赔偿金。在仲裁委的调解下,王某与该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王某于2009年2月到某公司工作,该公司不按时发放,至7月份,已拖欠了王某3个月的工资共计3600元,王某向公司多次讨要都没有结果,无奈向当地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赔偿金。在仲裁委的调解下,王某与该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约定自签订调解协议书之日起10日内,该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3个月的工资。但约定支付工资的期限过了一个星期后,该公司还未支付王某工资。没办法,王某只好再次来到仲裁委。
仲裁委经落实后,该公司确实未按约支付王某工资,便告知王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于是,王某便持调解协议书到法院申请了支付令。该公司依法及时支付了拖欠王某的工资。吴云凤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986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