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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期间,单位扣发工资是否违法?工伤治疗期间,工伤职工究竟能享受哪些待遇?

2019-03-2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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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黄律师:您好!我是左手第二掌骨开放性骨折还有两个月才取出内固定物,已认定为工伤,医院证明写:“住院14日出院后全休一个月,半年后复查取出内固定物。”厂方为此只给我44天70%的工资,工伤四个月后没拿到生活费我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也说根据医院的证明只能给我4
黄律师:

您好!我是左手第二掌骨开放性骨折还有两个月才取出内固定物,已认定为工伤,医院证明写:“住院14日出院后全休一个月,半年后复查取出内固定物。”厂方为此只给我44天70%的工资,工伤四个月后没拿到生活费我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也说根据医院的证明只能给我44天休息的工资。其后厂方在第五个月要求我到新岗位上班做门卫,12小时工作制,工资只是原来的1/3。我工伤至今已超过4个月,厂方才发给44天70%的工资。从投诉至今我一直在为自己权益奔波,至今厂方仍没全额付给我44天的工资,现在又要申请工伤医疗期和劳动能力鉴定,这期间厂方要求私了不然就(工作十二个钟),我以医疗未终结和工作时间太长、维权为由拒绝上班,这种做法对吗?而目前的医疗又未终结,请问我能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工伤医疗期鉴定吗?如果我工伤医疗终结为六个月,而工伤医疗期鉴定为三个月其后三个月份不上班还有生活费拿吗?医疗未终结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吗?

答:依照规定,你应该享受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象你这种情况一般是三个月,具体可以查询当地出台的《停工留薪期目录》的相应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一般是指已超过12个月),伤情比较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还可以适当延长。象你的停工留薪期时间较短,如果有医生的建议休假的诊断证明即可。在停工留薪期内,你应该拿到受伤前的全勤工资。单位在你治疗期间并没有发给你全勤工资,是错误的做法。

如果你的工伤治疗期还没有结束,确实有医院的诊断证明,那么你可以拒绝接受上班,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用人单位认为你的工伤医疗期已经到期的话,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医疗期鉴定,最后以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如果工伤医疗期鉴定为三个月,而你休息了六个月,在医院出具了相关的诊断证明的情况下,剩下的三个月厂方可以按照病休处理给你发放工资。如果你没有医院的治疗证明而坚持休息,那么厂方可以依据劳动纪律对你进行处理。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进行,不要求痊愈。

另外,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进行伤残鉴定你不能鉴定为六级伤残以上,一旦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随时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对此,你要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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