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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

2020-09-2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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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伤残鉴定一般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或因意外伤害等原因而进行的司法鉴定。工伤伤残鉴定会先申请,申请通过后就可以走鉴定程序。当然鉴定结果出来后对于结果不满的可以申请复查。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

  大家所称的工伤伤残鉴定,抄实际就是工伤后劳动能力袭鉴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因此,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的时间是在确认为工伤后,根据治知疗情况伤情稳定后,就可以马上申请能力鉴定鉴定鉴定。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就做,但是如果劳动者的伤情稳定还没有稳定,那么就要等到伤情稳定后再申请。

  如果伤情没有稳定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么是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不受理,要么是劳动鉴定机构也不会出具鉴定结论。申请伤残鉴定时,公司、工伤员工或者其近道亲属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并且在申请工伤鉴定时,应提交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

  二、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1、初次鉴定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人员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社保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复查鉴定申请的,复查鉴定结论没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复查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复查鉴定结论有变化,以及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定期复查鉴定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3、再次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鉴定费用由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再次鉴定结论有变化,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咨询:

  网友: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

  1、工伤人员的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本人向市、区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人员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2、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受市鉴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人员的再次鉴定等具体事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般需要在工伤后一年内进行复查。若是对于复检的结果不满意的,则可以提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后结果有变化的,鉴定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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