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那么山东省的丧葬补助金怎么支付?找法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山东省丧葬补助金怎么支付?
1.凡是2010年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再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2.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3.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0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理。
二、山东省丧葬补助金的发放程序?
1.职工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通知劳资科;
2.劳资科凭火葬有效证明进行登记,根据规定核算丧葬费、抚恤金,出具领取丧葬费、抚恤金通知单(其工资、津贴自去世后下个月停发);
3.去世职工家属持通知单到财务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 ;
4.有关材料分类保存。
以上就是找法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山东省丧葬补助金怎么支付的内容,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抚恤金制度的建立,是在全省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宏观经济复杂多变的大环境下,由省政府自筹资金,给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办的一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