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如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的工资,并视其欠付工资时间的长短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欠付1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20%的赔偿金;欠付3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100%的赔偿金。
拒发所欠工资和赔偿金的,对企业和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