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或因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