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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2019-01-21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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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践中,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保障我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各省市也都要按照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本辖区内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全国标准,那么全国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全国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地区

实行日期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北京

2018.09.01

2120

  

  

  

上海

2018.04.01

2420

  

  

  

广东

2018.07.01

2100

1720

1550

1410

深圳

2018.07.01

2200

  

  

  

天津 

2017.07.01 

2050 

  

  

  

河北 

2016.07.01 

1650 

1590 

1480 

1380 

山西 

2017.10.01 

1700 

1600 

1500 

1400 

内蒙古 

2017.08.01 

1760 

1660 

1560 

1460 

辽宁

2018.01.01

1620

1420

1300

1120

吉林 

2017.10.01 

1780 

1680 

1580 

1480 

黑龙江 

2017.10.01 

1680 

1450 

1270 

  

江苏

2018.08.01

2020

1830

1620

  

浙江 

2017.12.01 

2010 

1800 

1660 

1500 

安徽 

2015.11.01 

1520 

1350 

1250 

1150 

福建 

2017.07.01 

1700 

1650 

1500 

1380 

1280 

江西

2018.01.01

1680

1580

1470

  

山东

2018.06.01

1910

1730

1550

  

河南

2018.10.01

1900

1700

1500

  

湖北 

2017.11.01 

1750 

1500 

1380 

1250 

湖南 

2017.07.01 

1580 

1430 

1280 

1130 

广西

2018.02.01

1680

1450

1300

  

海南 

2016.05.01 

1430 

1330 

1280 

  

重庆 

2016.01.01 

1500 

1400 

  

  

四川

2018.07.01

1780

1650

1550

  

贵州 

2017.07.01 

1680 

1570 

1470 

  

云南

2018.05.01

1670

1500

1350

  

西藏

2018.01.01

1650

  

  

  

陕西 

2017.05.01 

1680 

1580 

1480 

1380 

甘肃 

2017.06.01 

1620 

1570 

1520 

1470 

青海 

2017.05.01 

1500 

  

  

  

宁夏 

2017.10.01 

1660 

1560 

1480 

  

新疆

2018.01.01

1820

1620

1540

1460

全国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上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如,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事病假工资扣除等,做了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实发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不是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在作了符合规定的扣除后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根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费用,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这种扣除后的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几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实行包吃包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劳动者的工资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全国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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