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加班工资为员工平均日工资

2019-04-17 15: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实践中,加班费指的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要求员工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支付的费用。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国庆期间加班的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那么加班工资为员工平均日工资?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加班工资为员工平均日工资

  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按照国务院放假规定,2015年国庆节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放假7天。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加班工资为员工平均日工资

  二、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加班费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员工主动加班有没有加班费

  法律概念的加班是指延长工作时间,即在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行为。我国规定的法律工作时间为日最高工时8小时,周最高工作工时为40小时。如有特殊岗位还可以申请不定时工作时间制或综合工作时间制度等。

  延长工作时间有两种形式:

  1、加班。即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进行工作。

  2、加点。即职工在每日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推迟下班或者提早上班。

  这两种形式的不同而各自支付的加班费的标准也不同。

  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来看,所谓的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单位在正常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又另外安排职工上班的,国家之所以对加班做出诸多限制并要求支付较高标准的加班费,在于防止企业单位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以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故此,我国法律中加以限制并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是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行为,而不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加班工资为员工平均日工资的相关内容。综上,国庆节加班的,假期前三天的加班工资为员工平均日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后四天加班的的加班工资为员工平均日工资两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782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