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出版物印刷企业可作为文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2014-09-22 16: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财税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财税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9月18日,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召开贯彻落实《湖南省促进印刷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座谈会。根据《规定》,今后湖南部分印刷企业可作为文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不管是国营还是民营印刷企业进口国外先进设备均可...

  9月18日,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召开贯彻落实《湖南省促进印刷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座谈会。根据《规定》,今后湖南部分印刷企业可作为文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不管是国营还是民营印刷企业进口国外先进设备均可享受关税减免优惠。

  省政府办公厅于9月1日印发该《规定》,涉及印刷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口关税减免等八个方面。在第五条落实印刷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中,明确规定“出版物印刷企业、数字印刷企业作为文化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处副调研员杨华锋表示,这一规定结束了印刷企业长期归类为制造加工业行业纳税的历史,实现书报刊编、印、发全流程参与企业均作为文化企业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仅限于出版物和数字印刷企业。”他说。

财税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804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财税法律师团,我在财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