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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招投标代理机构违规交易被罚两万元遭警告

2014-12-2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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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海南一家招投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在监督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相关信息,导致几次招标只有少数几个投标人投标,且多次违规抽取评标专...

  海南一家招投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在监督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相关信息,导致几次招标只有少数几个投标人投标,且多次违规抽取评标专家和违规交易,造成不利影响,海南省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通报了这一情况,文昌市财政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据介绍,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资金总额2080万元,共划分三个标段,招标金额分别为885万元、558万元、637万元,均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由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在国家和省级综合性、行业性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上依法发布招标采购信息。但该项目三个标段均仅在海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国家指定媒介发布,受众面窄,导致几次招标只有少数几个投标人投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规范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琼府【2008】85号)明确,“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总额达到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全部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组织运作;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在自己的场所组织运作。”该项目资金总额远远超过100万元,多次违规在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住所开展交易,未进入省政府服务中心实行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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