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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期一般几天,招标公示期不得少于几天

2020-09-01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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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建筑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发包方进行招标时必须进行公示,而公示期限不能够少于法律规定的期限。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招标公示期一般几天,招标公示期不得少于几天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招标公示期一般几天,招标公示期不得少于几天

  分三种情况:

  1、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不少于3日;

  2、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是长期公示,但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属于质疑期;

  3、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招标公示期一般几天,招标公示期不得少于几天

  二、招标的项目标准

  (一)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的解释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3、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4、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三)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招标公示期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所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不少于3日。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是长期公示,但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属于质疑期。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招标公示期一般几天,招标公示期不得少于几天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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