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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骗贷和普通骗贷的区别有哪些?

2017-12-1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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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在银行为了拓展业务,很多都是支持公民贷款的。但是有时候,有些公民会想用虚假事实到银行进行贷款,这样就可能会构成银行骗贷。而除了银行骗贷之外,还有另外一种骗贷的方式就是普通骗贷。那么银行骗贷和普通骗贷有什么区别呢?关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银行骗贷和普通骗贷的区别

  银行骗贷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处于与其金融交易地位相对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陷于认识错误或持续认识错误,因而自动地向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交付数额较大的贷款,从而主要侵害了信贷秩序并同时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触犯刑法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普通骗贷指贷款人向民间贷款机构进行贷款的骗取,受害人不一定是银行,也可以是民间机构或者个人。

  二、银行骗贷会构成的罪名

  一般人们如果有银行骗贷的行为就会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银行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不仅侵犯了银行或其他金融对贷款资金的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都可构成本罪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贷款资金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贷款资金的目的,即使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诈手段,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银行骗贷和普通骗贷的主要区别就是被骗方的不同,银行骗贷的被骗方是银行。普通骗贷的被骗方是民间机构或者个人。但是不管是哪种骗贷的方式,都会构成犯罪,即贷款诈骗罪,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以上就是关于银行骗贷和普通骗贷的区别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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