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四川夹江工地垮塌,安全事故如何处理

2019-11-04 11: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最新安全生产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现在很多工地工人在进行工作的时候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而这些安全隐患也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尤其是对工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近日四川夹江工地垮塌导致几人死亡,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四川夹江工地垮塌,安全事故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

  一、四川夹江工地垮塌,安全事故如何处理

  据四川夹江县夹江县应急管理局通报:11月2日17时30分左右,在s103线进城方向,成都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顶管施工工地发生塌方,造成两名现场施工人员受困。

  塌方事故情况发生后,接到施工现场负责人电话报警,夹江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乐山和夹江市县相关领导和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四川夹江工地垮塌,安全事故如何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

  2、事故现场处理:

  (1)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①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

  ②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

  ③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

  (2)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①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

  ③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1)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④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

  ⑤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

  ⑥责成事故单位对项目所有劳务人员重新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3)由市建规委、安全监督站及时完成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问话,作好问话笔录。

  3、责成事故单位于15日内提交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4、配合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1、施工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所一般多发生于露天环境,环境复杂、高空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高危险因素多。自然环境的影响也是安全事故发生产生极为不利的因素,高温、大风、严寒、降雨等恶劣自然气候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工程现场环境如光线不明,视线不畅,通风效果差,物料及器材工具摆放杂乱,道路不通畅等都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施工人员操作行为不当引发安全事故。在施工过程中,大量的劳动力聚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安全意识等观念不一;各工种交叉作业,互为干扰,不遵守安全操作守则,任意而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更缺乏有效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分工不明,缺乏责任心,对待事故发生抱有侥幸心理等各种因素都将对安全事故的发生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3、缺乏有效管理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又一重要原因,事实证明,多数的安全事故发生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管理责任,缺乏管理也是事故发生的根源。完善有序的管理是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力武器之一,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制度管理等。

  4、机械设备维护不当,处于不安全状态。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当,缺乏责任意识,设备只用不管,防护装置形同虚设,机件老化不换等等,工地现场防护设施搭建不规范,甚至乱搭乱建现象严重,防护网破损严重等,都将对人员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5、安全防护经费投入不足也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虽然在工程预算时都有一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但是实际上这些费用往往被消减,或者克扣,造成安全保护用品质量差,数量少,起不到安全保护的作用。

  6、工地现场水电管理不到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用电发生的事故也在逐年增加,电箱及线路缺少防护装置,电器设备安装不到位,有的未接地接零或缺漏电保护,电线老化、破皮、随意牵扯等都将导致事故的发生。

  7、消防设施缺少,不熟悉正确的消防设施使用方法,未经过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或达到合格消防安全人员的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是望火兴叹,束手无策,导致事故发生延续。

  8、政府监管、惩罚力度不够,部门责任不清,造成了能管的部门无处罚权,而有处罚权的却无法监管。

  9、赶抢工期也是造成事故频发的原因,有的项目往往只顾赶工期抢进度,最终导致了基层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降低,导致事故发生。

  三、安全事故事故等级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四川夹江工地垮塌,安全事故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当发生安全事故后就需要向上级报告,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若重大的安全事故相关的负责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192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最新安全生产法律师团,我在最新安全生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