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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信用户再不实名 上网、用手机等或被停

2015-12-3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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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广东,如果你想继续上网、使用固定电话、手机,可能都得实名登记!

  昨日,广东省政府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落实电信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的决定(草案)》。

  经营者要对用户信息保密

  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省通信管理局局长作的《关于落实电信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草案就电信用户办理有关电信业务进行证件查验、登记真实身份信息作了规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登记的用户身份信息的保密义务。

  据介绍,自从国家推行电信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以来,广东省各基础电信企业严格落实新入网用户一律实名登记的制度,并引导在网未实名登记老用户进行实名补登记。截至2015年4月底,全省电信用户实名登记率为68.94%,比2013年8月底(实名登记率为41.35%)增加了27.59个百分点,共登记了1.4亿名新老用户。但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手段,比如对经催告仍不办理实名登记的老用户采取暂停电信服务的措施,全省在网老用户仍有6319万户未实现实名登记,是全国数量最大的省份。

  分情况登记用户真实信息

  草案就电信用户办理有关电信业务进行证件查验、登记真实身份信息作了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为避免增加用户负担,应区分不同情况明确信息登记要求,一是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信用户办理固定电话、互联网宽带的装机、移机、过户和移动电话、无线上网卡的开户、过户等入网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电信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查验并登记或者补登记电信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二是对已经在网但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办理补换卡、修改密码、订购或者更改资费套餐等电信业务时,一并办理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通过电话、短信、书面函件或者公告等形式,通知已经在网但尚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用户补办登记手续,并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

  对本决定施行之日起满90日未补登记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催告其10日内补办;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的,暂提供电信服务;自暂停提供电信服务之日起满90日仍未补办的,终止提供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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