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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网络接入需提供真实身份

2015-12-30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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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网络安全法草案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路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要求用户提供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否则不予办理。

  网络安全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之后,许多人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而网络安全法草案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路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要求用户提供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否则不予办理。

  办理网络接入需提供真实身份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活动作出原则规定。此次发布的草案明确,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草案指出,如果有网络运营者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此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规定:

  《网络安全法》草案

  第二十条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技术之间的互认、通用。

  第五十三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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