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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1-03-1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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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布部门: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连政办发[2003]1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连云港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三年八月七日连云港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2003
发布部门: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连政办发[2003]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连云港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八月七日

连云港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
  (2003-2005年)
  为加快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进程,尽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务工作体系,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管理的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和《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02]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2003-2005年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
  (一)建设连接市到各部门、各县(区),县(区)到各乡镇的宽带多媒体网络,建成“二网、一库、若干重要业务系统”为基本架构的网络应用体系。
  (二)所有市级机关、县区政府建成内外网隔离的计算机局域网。
  (三)完成国家和省统一要求的十七项重重要业务系统,并建设连云港市口岸、旅游信息业务系统。党的工作业务系统建设方案由市委办公室研究决定。
  (四)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的电子化、网络化;开通网上联合办公和网上审批,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改善指挥协调手段,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为各级领导同志和工作部门提供多媒体通信服务、综合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服务;多方位、深层次开通网上为民服务和电子社区,提高政府为民服务水平。

  二、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任务与责任单位
  全市电子政务系统由各级机关内部办公业务网(简称“内网”)、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公众信息资源网(简称“外网”)、用于处理内部办公业务网信息交换的网络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包含门类齐全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办公业务资源系统(简称“一库”)、19个重要业务系统几个部分组成,是一个以“二网、一库、若干重要业务系统”为基本架构的网络体系和应用体系。
  (一)内网
  内网是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内部相对独立的办公网络,是全市电子政务工程的基础应用网络。两年内办公地点不搬迁的市级党政机关、各县区政府,在2004年底前必须完成计算机局域网的建设,内外网要实现物理隔离;2005年底以前所有市级机关要完成本单位内部计算机局域网的建设。
  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二)外网
  外网是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市、县(区)两级的政府网站,主要作用是为公众服务,增加政务工作的透明度,逐步开展网上政务。2004年通过建立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以市政府网站为窗口,初步实现行政审批、投资环境、政府采购、登记注册、年度审检、社会保障、市民办事等项目的上网试运行,2005年底前正式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办事新机制。
  责任主体:市信息中心、审批办、市各有关单位
  (三)数据交换平台
  数据交换平台是全市统一规划建设的连接省、市、县(区)、乡镇的四级机关专用的宽带多媒体信息交换和办公业务资源平台,主要用于省、市、县(区)、乡镇四级政府之间以及各部门之间跨区域、跨部门实现公文和信息无纸化传递、信息资源共享和多媒体网络通信等,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指挥能力。2003年底前完成全市IP地址和域名系统的规划,完成市政府与各县区、30个部门之间光纤专线联网;2004年底前,累计完成市政府与80个部门光纤专线联网;2005年底前,完成市政府与所有委、办、局和直属单位光纤专线联网。
  责任主体:市政府办公室和各联网单位
  (四)办公业务资源系统
  办公业务资源系统是在内网上运行内部办公业务的信息资源系统。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分别建立符合保密要求、门类齐全、内容准确、更新及时的分布式数据库。根据不同需要,通过有机整合,形成支持办公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各级领导决策的数据库群。
   1.办公业务系统
  办公业务系统是由电子邮件系统、公文处理系统组成。
  (1)电子邮件系统是为各级领导同志和机关工作人员开通的安全保密的邮件系统,能对邮件紧急程度分类并实现自动呼叫功能,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该系统2003年底试运行,2004年3月份前正式运行。
  责任主体:市政府办公室
  (2)公文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等功能。对公文的接收、送阅、批办、特办等进行全流程管理,使日常工作中的汇报、请示、批示、通知、专题调研等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该系统还提供文件查询、修改的权限管理,智能化检索、分类、归档等功能。市政府办公室于2003年底率先完成,2004年底前全市市级机关实现率达到百分之五十,2005年底达到百分之百。
  责任主体: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2.信息服务系统
  信息服务系统由共享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构成。
  (1)共享信息系统主要以动态信息和数据库为基础,向内网用户即所有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动态信息包括当日要闻、国内外动态、社会动态、部门动态、行业动态、地区动态;数据库包括按国家、省统一进度要求建设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四个基础数据库。
  (2)人口基础数据库主要任务是建成以居民身份标识为唯一标识的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和查询服务系统,实现全市人口信息的计算机管理和联机查询,为各单位提供人口信息服务。
  责任主体:市公安局
  (3)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主要任务是建设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的全市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查询服务系统。
  责任主体: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主要任务是建成水文、矿产、土地、森林、耕地、海洋等资源的基础信息库,并形成基础资源信息库交换和共享机制。
  责任主体:市发展计划委、国土资源局、市信息中心
  (5)宏观经济数据库主要任务是根据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需要,建立指标体系,完善信息采集机制,建成高质量的宏观经济数据库。
  责任主体:市统计局
   3.视频应用系统
  (1)视频资料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是用户可根据自己的要求在网络终端上点播所需求的视频资料。包括要闻录像、历史文献、重大活动录相、内部资料、国外经济、政治、风俗民情资料片、送审片等。[page]
  责任主体:市广播电视局
  (2)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信息采集系统。该系统在市公安局、广电局、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设立信息采集点,主要提供重大新闻及其背景情况和某些影响较大甚至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情况,包括气象卫星云图、雨情、汛情、旱情、主要水库和河流情况等动态信息。在灾害或突发事件出现时将采集到的监控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加载到网上,由网管中心进一步处理后,提供给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其访问权限受严格控制。该系统2005年底前建成使用。
  责任主体:市公安局、广电局、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局
  (3)视频会议系统。该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网络为市、县(区)两级领导提供的网上多媒体通信服务系统。主要由会议室系统、MCU(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级联和桌面会议终端等构成。它具有实时、双向多点传输的视频应用功能。该系统2005年底前建成使用。
  责任主体:市政府办公室
  (4)可视电话和网络电话系统。该系统配合视频会议系统,为市级领导同志配备可视电话,另外有计划地开通一批lP电话,供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使用,从而形成一套全新的专用电话通信系统。该系统2005年底前建成使用。
  责任主体:市政府办公室
  (五)若干重要业务系统
  若干重要业务系统是为提高决策监管和服务水平,逐步规范政府业务流程,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按照国家、省统一进度要求建设完成的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社会保障系统和金关、金税、金卡、金财、金盾、金审、金农、金质、金水、交通、工商、外经贸、教育、科技17个重要业务系统,并建设完成连云港市口岸、旅游信息业务系统。
  国家、省要求的17重要业务系统的实施主体和建设进度按国家、省统一要求执行。连云港市口岸信息业务系统建设由市港口管理局牵头实施,连云港市旅游信息业务系统建设由市旅游局牵头实施。
  (六)建立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要求,建成内网与外网之间物理隔离,专项业务系统逻辑上独立的网络体系。制订合理的信息传递、加密交换、使用共享等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制。2003年开始组建省电子政务CA认证中心连云港市分中心、连云港市电子政务网络数据服务中心和门户网站运营管理中心。
   1.连云港市电子政务CA认证中心的任务: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外网所需CA证书的生成、发放和管理,实现全网的集中认证和授权管理,统一规划和管理密码体系。连云港市CA认证中心由市国密办牵头组建。
   2.连云港市电子政务网络数据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及公共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数据备份、应急和灾难恢复等提供服务。连云港市电子政务网络数据服务中心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建。
   3.门户网站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安全和维护、内容更新等方面的工作。门户网站运营管理中心由市信息中心牵头组建。

  三、电子政务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市电子政务建设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有关事项,对各部门、各单位电子政务规划方案组织论证、审定;制订技术规范、应用培训、安全保密等有关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建设和管理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明确责任机构,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建设步伐。
  (二)积极稳步推进,严禁重复建设。电子政务建设具体项目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审批,做好前期审议、可行性研究、采购招标、监理和验收工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由市电子政务建设协调指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业务系统、信息库和管理中心建设,由各部门按照市统一部署分别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新的行政中心办公楼的启用,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推进本单位的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杜绝重复建设。
  (三)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制定和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和政府公众网的安全保密措施和制度,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跟踪和利用先进的保密手段和技术,确保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四)落实建设资金,为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电子政务建设所需资金,采取各级政府分别负担的方式解决。市级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资金,从市预算内的基本专项建设资金中安排,其中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启动资金通过竞争谈判方式由网络服务运营商负责;市级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建成后的运行经费,由市财政在预算中统一安排并集中支付。县(区)级政府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各县(区)负责。要制定电子政务项目概算标准,保障运行维护和培训经费,特别要合理确定和提高软件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要积极探索投资融资渠道,在确保规范行使政府职能的前提下,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电子政务建设。
  (五)加强培训工作。为了适应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和应用的需要,将计算机应用能力列入机关工作人员基本任职条件要求,积极组织利用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开展培训活动,尤其是加强对各部门主管领导同志的业务培训和应用系统管理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应用工作水平和网络系统管理水平。主管领导同志的业务培训和应用系统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其它工作人员的培训由市人事局负责。

附件:第一期市电子政务内网联网单位名单
  市委办、政府办、东海县、赣榆县、灌云县、灌南县、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发展计划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外经局、广电局、卫生局、计生委、统计局、环保局、物价局、人防办、审批办、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气象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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