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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蛀虫”现形记——温州市鹿城区审计查处原民族宗教局局长经济问题纪实

2011-02-1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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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区机关是个不起眼的小单位,下设两个科室,只有9名工作人员。但作为该局局长的廖某,在任职期间却无视法律,违法乱纪,肆意敛财,在这一方净土上演了一出腐败剧。信誓旦旦说假话廖某2002年1月任鹿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区机关是个不起眼的小单位,下设两个科室,只有9名工作人员。但作为该局局长的廖某,在任职期间却无视法律,违法乱纪,肆意敛财,在这一方净土上演了一出腐败剧。

信誓旦旦说假话

廖某2002年1月任鹿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2年10月兼任区委统战部副部长。2002年10月,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立区宗教界爱心功德会,11月起自兼该会会长。

今年6月,鹿城区审计局对廖某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人员发现,在2002年12月28日民宗局曾举办过一次新年联欢会和培训班,其时间、地点都相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经调查证实当时举办的是联欢会,根本没有所谓的培训班,其举办培训班的文件是假造的。同时,审计还查出两张总额为2万多元的虚假发票。当审计人员就这两张假发票向廖某询问时,廖某信誓旦旦地说:“我用党性保证我没有一丝做假账的动机,……我愿用党籍来保证。”

面对廖某的故意回避、百般阻挠,审计人员咬定线索不放松,经过两个多月的苦战,发现该局存在私设“小金库”、虚报培训费、坐支捐赠款、未经批准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混乱、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问题。

在获得大量第一手资料后,区审计局立即将廖某违纪问题及其他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给区纪委。廖某旋即被纪检部门“双规”,并被立案调查。经联合协作、内审外调,廖某在担任局长期间的一件件劣迹很快被查明。他无视党纪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60万元用于私人营利,骗取、贪污、非法占有公款10多万元。

劣迹斑斑难逃法网

  经查,2003年1月,廖某动用单位违规收取的宗教场所暂收款60万元,以其妻的名义购买了一辆富康营运出租车。当年3月至9月间,廖某陆续将60万元归还,期间,廖某向该局办公室主任项某交纳了1?1万余元的所谓借款利息。审计局审计前,廖某担心该笔利息会暴露挪用公款一事,于是提出与项某俩人私分,廖某分得利息款6000元。

  2003年底,廖某趁为朋友征订报纸之机,以扶贫助残的名义先后到6个宗教场所征订报纸,利用发票联和存根联上的不同份数和金额收取300份报纸的征订费5?94万元,而实际征订报纸总数仅41份计8118元,除给个别场所人员回扣外,差额计近5万元归己所有。廖某还虚开两张金额分别为1.42万元和8840元的印刷和购买图书发票,以宗教培训经费的名义在区财政中予以报销,扣除税金,从中贪污2万元。此外,廖某还利用职权,私分、侵吞公款数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廖某被开除党籍,违纪款全部没收上缴国库。因其行为涉嫌犯罪,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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