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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拍卖程序如何进行

2018-08-06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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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拍卖离我们生活很近却又很远,我们常听说这一词,可是轮到自己亲身去参与一场拍卖活动的时候,大家可能也只是迷迷糊糊懵懵懂懂的,但其实我们国家法律上有关拍卖的法律法规已经是较为完善的。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强制拍卖程序如何进行。

  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

  (一)拍卖委托。拍卖人(拍卖行)与委托人(一般为法院)签订书面的委托拍卖合同。此后,房地产评估师会对拍卖房屋进行鉴定和估价,拍卖行和委托人会据此确定拍卖房屋的底价。

  (二)发布拍卖公告。拍卖人应于举行拍卖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有待拍卖房屋情况、拍卖日期、地点等。

  (三)房屋展示。拍卖人应当在举行拍卖前展示待拍房屋,并提供房屋的权属状况及有关资料。待拍房屋的展示时间不少于两天。市民在拍卖会前,应到拍卖行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如地点、朝向、楼层、产权属性等,并亲自到现场看房。在征询专家的意见后,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给房屋定一个最高价位。

  (四)资格审查。参加房屋拍卖的市民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一般是指18周岁以上,智力正常。另外,缴付保证金也是市民参加竞拍的必要条件之一。市民竞拍成功,保证金转为房款,竞拍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五)拍卖的实施,即市民前去参加拍卖会。

  (六)佣金。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如未作约定的,拍卖人向市民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七)房屋权属转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购房市民)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拍卖人义务的知识,不知道对您有没有帮助呢?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众多法律中,专门有一部拍卖法对拍卖这一行为进行了多方面的规定,为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如果大家对拍卖法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欢迎上找法网向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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