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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拍卖走出“上海模式”

2015-01-2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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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4年6月26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一处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在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拍卖,最终被网络竞买人以6.475亿元竞得,这不仅是公拍平台网络成交的最大标的,也是迄今为止国内网络拍卖成交的最...

  2014年6月26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一处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在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拍卖,最终被网络竞买人以6.475亿元竞得,这不仅是公拍平台网络成交的最大标的,也是迄今为止国内网络拍卖成交的最大宗标的。记者日前从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获悉,统一制度规则、推进网络技术、完善监管体制,这种公共资源拍卖“上海模式”在实践中探索出了政务公开、阳光交易的新路径,2011年,上海拍卖行业先行先试,提出了改革服务方式、打造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拍卖平台的构想,率先建立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目前,本市法院司法委托拍卖,政府公物拍卖,海关、工商、公安、质监罚没物资拍卖,国有资产拍卖,公务车拍卖,以及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都已集中到公拍平台进行。平台通过“拍卖场所、网络平台、公告媒体、资金管理、日常监管”五个统一的制度安排,厘清了委托机构、操作机构和监管机构之间的权限,从机制上设置“隔离墙”,使得拍卖活动从分散型走向集约型,并且依托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网络监管等信息技术,保证了拍卖交易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上海模式”的特点在于将公共资源拍卖全程晒在阳光下,平台紧紧围绕“三公诚信”,不断深化建设,把制度规程的约束力、信息技术的推动力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形成了一条持续发展、可复制之路。据了解,公拍中心日均接待500人到现场参加拍卖活动,公拍网上日均1.5万人次查询信息、观摩或竞拍,微信平台关注人数达21万;每年向社会提供服务超过5000万人次,并且受众都是有意向参与拍卖的专业人士,服务针对性很强。

  建立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是将公共资源纳入监管“笼子”的有效途径,政府主管部门、公共资源委托机构、监管机构等12个部门成立了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监管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公共资源拍卖统一监管。2012年8月,监委会出台《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管理办法》,在制度上保证了公共资源拍卖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为实现资源高效、廉洁处置构筑了保险屏障。

  作为公拍平台信息化服务和管理的重要支撑,公拍网已成为国内最先进的网络拍卖专业平台,公共资源拍卖全部采用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方式,做到了“信息集聚、竞价充分、全程公开、实时监管”。从技术层面建立“防火墙”,竞买人既可以选择在现场举牌竞拍,也可以通过网络参与拍卖,有效破解了恶意串通、干扰出价等问题,使得拍卖质量大幅提升,拍卖全程晒在阳光下,接受政府监管、社会监督。2012年3月,在公拍中心举行的一场海关罚没物资拍卖会结束以后,一群以前经常出入于各公司拍卖会场的“老面孔”在议论,“以后在这个平台上没法玩了。”事情的起因是,本来在这些人“计划中”的几批物资设备都被半路杀出的网络竞买人拍得,事先的“精心策划”全部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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