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重庆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

2011-04-22 09: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个人独资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个人独资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文号:渝地税发[2003]12号发布日期:2003-1-15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渝地税发[2003]12号

  发布日期:2003-1-15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9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2]0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请示》(辽地税发〔2002) 99号)收悉。文中称,辽宁省本溪市原国有企业彩电煤矿破产后,2000年5月本溪煤炭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与崔某签定了财产转让合同,崔某以500万元买断了彩屯煤矿整体资产,又注入部分资金筹备生产。之后,崔某聘请资产评估所对其买断的企业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固定资产原值 16702万元,净值5314万元。 2001年3月崔某注册了本溪市彩屯煤矿,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根据以上评估确

  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为基数,计提了折旧,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据此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申报。关于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如何在税前扣除的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缴纳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时,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照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50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并准予在税前扣除。彩屯煤矿按照固定资产评估价值计提的折旧虽然可以作为企业成本核算的依据,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个人独资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198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个人独资律师团,我在个人独资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