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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失踪要当即立案

2012-12-19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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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昨日上午9时,省公安厅和长春市公安局在长春市人民广场举行反拐宣传活动,活动通过领导讲话、民警现场发放宣传单、播放音频的方法,向过往民众宣传反拐常识。据了解,我省公安机关从去年4月9日至今,拐卖案件立案271起,破获111起,解救儿童26人、妇女118人,打处139

  昨日上午9时,省公安厅和长春市公安局在长春市人民广场举行反拐宣传活动,活动通过领导讲话、民警现场发放宣传单、播放音频的方法,向过往民众宣传反拐常识。

  据了解,我省公安机关从去年4月9日至今,拐卖案件立案271起,破获111起,解救儿童26人、妇女118人,打处139人。

  专项行动中,为了便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省公安厅及各地公安机关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从现在起,凡是群众到派出所、刑警队报儿童妇女失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当即立案,并立即报告110指挥中心,迅速开展查找、调查、侦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举报电话:

  吉林省公安厅0431-85627833

  长春市公安局0431-84685800

  吉林市公安局0432-62452826

  延边州公安局0433-2242216

  四平市公安局0434-3182777

  通化市公安局0435-3243886

  白城市公安局0436-3252017

  辽源市公安局0437-3227660

  松原市公安局0438-2111001

  白山市公安局0439-322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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