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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电子合同具有法律依据吗

2019-10-1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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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形式是比较多的,而合同的形式主要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而在实践中合同一般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电子合同是书面合同的一种。那么签署电子合同具有法律依据吗?其实新合同法对于这个问题是做出了解答的。下面,找法网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签署电子合同具有法律依据吗

  签署电子合同是具有法律依据的,首先合同法规定,电子合同是书面合同的形式,其次电子合同经电子签名后,具有和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签署电子合同具有法律依据吗

  二、电子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电子合同的要约与要约邀请

  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发出订约意愿的一方,只要该表示符合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的要件,该意思表示就是要约。尽管网络交易具有特殊性,但是在区分要约邀请方面,仍然应以双方的意思表示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应从交易的对象的种类出发。因此,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仍然应回到《合同法》中,这一标准应该是:

  (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

  (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

  ()电子合同的承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是:

  (1)承诺应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或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若未规定期限,应在合同期限内做出。《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应符合要约规定的方式。

  电子合同的承诺也应符合上述规定,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确定承诺的生效就成为判断电子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三、怎么审查电子合同

  按照证据理论,只有直接证据才能直接单独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间接证据必须和其他证据联系在一起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审查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可靠性和如何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认定案件事实将是最主要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包括形成的时间、地点、制作过程等。

  2、审查电子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

  3、审查电子证据与事实的联系。只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或逻辑上是相关的事实才能被认为证据。

  4、审查电子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伪造、篡改的等。

  5、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如与其他证据相一致,共同指向同一事实,就可以认定其效力,作为定案根据,反之则不能。

  以上就是签署电子合同具有法律依据吗的解答。签署电子合同是具有法律依据的,首先合同法规定,电子合同是书面合同的形式,其次电子合同经电子签名后,具有和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效力。一般的电子合同在目前有其学术上的争议,最还在订立电子合同后,同时订立好书面纸质合同,以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自己的利益,必要时也可以请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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