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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连跌:纳税人被征了税被上了课

2015-01-1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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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说,从12日24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也同样是在昨天,财政部发出通知说,从13日零时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

  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说,从12日24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也同样是在昨天,财政部发出通知说,从13日零时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 1.2元/升。这是同种税率在一个多月来的第三次上调。

  为什么中国成品油的消费税非得和国际油价较着劲的反向而动?据说,这“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又据说,“过低的能源价格,不利于中国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以及资源环境压力的缓解,并对正在推进的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造成困扰”;还据说,“当前我国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转变发展方式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有利于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节约利用石油资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

  不过,上述这些“据说”成立的潜在前提就是油价一下跌,消费者就会“过度消费”。过度消费就会“不利于中国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以及资源环境压力的缓解,并对正在推进的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造成困扰”。也正是因为消费者见到油价下跌就过度消费,所以就必须“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节约利用石油资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

  但是,上述这些潜在前提及其结论成立的必要前提,就是中国消费者都是钢心铁肺,他们不呼吸自己过度消费成品油而污染了的空气,他们不心疼自己荷包里那点辛辛苦苦挣来的人民币,他们有点钱就任性……呵呵,中国消费者,你们有这么不懂事么?

  市场经济据以运行的最基本原理之一就是供求关系。供求关系影响价格,价格又反作用于供求关系。市场所形成的供求关系,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但是,这种正当性,并非绝对与供求多寡形成天然的函数关系。这就如同在相当长时期内买卖烟草并无道德上的非正当性,但是烟草需求却呈下降趋势一样。经济发展的诸多事实已经一再证明,任何以道德名义强加给市场,希冀以外在的某种道德说教来影响市场形成的供求关系的做法,都是最不道德的。

  在现代国家体制下,缴税和征税,并不是不可以讨论的事情,更不是纳税人不能参与讨论的事情。一个多月三涨成品油消费税及其“过度消费”的担心附加有利环保的说辞,于消费者而言,就像是一个无法还手的人被打了一巴掌,却被告知是帮其解痒,同时还被训斥为何不知道身体痒的危害一样荒诞。

  关键还在于,抛开消费者过度消费就必须交纳“道德税”是否合理不论,即使征税有理,征税也必须征之有道。这也正如光明网评论员在另一篇文章中所述,税务机构和财政机关“这两个政府部门的职责,形象点说,一个负责‘从纳税人兜里掏钱’,一个负责花纳税人的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把‘掏’多少、入多少并由此决定的花多少的权力也交给‘掏兜’和花钱的部门,那么,‘掏钱’和花钱就将失去法度”(见光明网评论员文章《月内两涨成品油消费税:征税太随意》)。

  连一个单位财会部门都必须实行的“收支两条线”的技术措施或曰纪律手段,怎么到了国家层面反倒不好使、不适用了呢?

  成品油税率连涨的事实提醒公众,国家征税权应尽快集中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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