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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小微企业给予税收减免

2014-09-1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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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7日,记者从省就业局获悉,我省印发了《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将通过九大措施,在2014年至2017年,力争实现引领3万大学生创业。推动高校普及创业教育据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

  17日,记者从省就业局获悉,我省印发了《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将通过九大措施,在2014年至2017年,力争实现引领3万大学生创业。

  推动高校普及创业教育

  据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推动和实现高校普及创业教育,要求各高校积极开发、开设创业类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并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

  我省将更加注重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课程,鼓励高校、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同时,将强化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定期考核、淘汰制度。

  注册登记实现“零首付”

  拓宽企业出资方式,鼓励大学生依法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实行注册资金认缴登记制,也就是实现理论上的‘一元钱办公司’、‘零首付’。”该负责人解释说,我省还将简化登记手续,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为创业大学生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利。此外,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创业符合条件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创办小微企业给予税收减免

  力争为创业大学生办理企业开户手续提供便利和优惠。

  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分别给予相关税收减免政策。例如,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自2014 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创业大学生将可获补贴

  “资金不足是创业大学生普遍遇到的难题,引领计划就此提出了9条措施,其中有3条是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同时,简化反担保方式,可采取抵押、质押、联保互保及信用担保等方式提供反担保。此外,还将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因创业失败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参照经办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措施中提到多渠道帮助大学生融资,还将给予创业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这也是我省首次对创业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 元。

  另外,对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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