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欢迎市民对交通民警执法进行监督。民警执法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有关法律法规对执法监督专门作出了一些详尽规定,您对民警执法有疑议,可依法向所在交警支(大)队直接投诉,也可持《处罚决定书》及《强制措施凭证》至所在分局法制办进行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指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