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按照什么程序处理?

2016-09-27 12: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按照什么程序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应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快快看下文的详细介绍吧!

  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按照以下程序去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现场应当怎么办?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将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应急车道上,并且迅速报警,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2)哪些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如何处理?

  对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当事人处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致人重伤或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什么是“互碰自赔”?哪些交通事故适用“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就是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车损失进行赔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①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②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

  ③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④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5)对于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自行撤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情况如何处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对拒不服从交警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6)哪些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受伤和不符合快速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7)为何要规定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简化了受理、调查取证、检验鉴定、交通事故认定等事故处理工作程序,体现了“便民、效率”的事故处理原则,既极大地方便群众,也节省了有限的道路资源,节约了警力。

  8)如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警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于上述交通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当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可以依法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9)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事故全部责任;各方当事人都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负事故同等责任:

  (一)变更车道未让正常行驶车辆的;

  (二)同车道车辆,后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安全距离(追尾)的;

  (三)逆向行驶的;

  (四)倒车或溜车的;

  (五)红色信号灯亮时,仍继续通行的;

  (六)遇放行信号时,未依次通过的;

  (七)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八)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未让右侧来车先行的;

  (九)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

  (十)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未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

  (十一)准备进入环形路口车辆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十二)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十三)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十四)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十五)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时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十六)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十七)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无障碍的一方已经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757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