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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医院治疗中死亡,怎么赔偿?

2012-12-2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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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姨夫发生车祸受重创,在医院治疗中死亡,怎么要求对方赔偿啊?我姨夫是川籍民工,前几天在广州被一私家车撞倒,头部严重受伤,司机拿出1000元后就逃匿,后面的治疗费用都是借的,总共用去6万多,现司机被抓住,但受害人已于今早上死亡.死者有父母,妻子,及两个未成年女儿,请

  我姨夫发生车祸受重创,在医院治疗中死亡,怎么要求对方赔偿啊?我姨夫是川籍民工,前几天在广州被一私家车撞倒,头部严重受伤,司机拿出1000元后就逃匿,后面的治疗费用都是借的,总共用去6万多,现司机被抓住,但受害人已于今早上死亡.死者有父母,妻子,及两个未成年女儿,请问死者赔偿金该如何分配?包括什么?如果司机拿不出钱该怎么办?因为死者家属家庭情况贫穷,老人年纪大,孩子又小,小女儿只有1岁多.我姨夫生前及姨娘打工所得的钱都寄回他父母家,我姨娘是老实人,没文化,现他父母不拿钱出来,我姨娘能拿回属于她的夫妻共同财产吗?该找法院起诉吗?

  专家解答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死亡的:

  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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