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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了 我还得替肇事者索赔

2012-12-2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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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我又没有责任,为啥要赔他钱?”几天前,成都车主张先生遭遇了一起被别人的车撞,却还要赔钱给对方的尴尬事;而更令张先生恼火的是,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但因为自己买了交强险,却还要替肇事者“奔波”索取400元无责赔偿。事件回放不理解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我又没有责任,为啥要赔他钱?”几天前,成都车主张先生遭遇了一起被别人的车撞,却还要赔钱给对方的尴尬事;而更令张先生恼火的是,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但因为自己买了交强险,却还要替肇事者“奔波”索取400元无责赔偿。

  事件回放

  不理解 无责还要奔波索赔

  几天前,张先生驾车时与一辆强行并线的车发生剐蹭,经交警判定,张先生无责,对方负全责。定损后张先生的车损为300元,对方车损为800元。正等着对方赔钱修车的张先生却被对方保险公司告知,由于自己的车在7月1日之后投保了交强险,因此要赔给对方400元。这让张先生很不理解。

  那为什么对方有责任却只赔了300元呢?原来,对方车主投保的商业三者险还没有到期,按照三者险的赔付原则,只需按事故认定损失赔300元即可。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在赔偿原则上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6万元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自交强险实施以来,像张先生这样无责也进行赔付的客户已有过几例,客户大多认为这一规定很不合理,难以理解,导致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遇到很多困难。

  车主说法

  真麻烦 理赔要跑两家

  记者还了解到,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后,理赔程序的增加也是让车主颇为头疼的问题。

  根据交强险理赔程序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查勘现场、为事故定损,在对方车辆修理后,从自己投保的公司为其领取赔偿,这一程序对事故中的无责方同样适用。这意味着一位被撞的车主还得为肇事者索赔。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目前交强险制度在执行中颇不合理的地方。

  “原来商业险判对方全责的话,我什么都不用管,只管修车就行了,现在还要我的保险公司赔他钱,手续太繁琐。”张先生告诉记者。

  而更令车主感到麻烦的是,由于一次车祸往往涉及两家保险公司,一次车祸,车主可能要“跑”两家保险公司才能得到赔款。

  公司应对

  干脆无责“通赔”

  针对交通事故中无责方须为肇事者“奔波”索取400元无责赔偿的尴尬,昨日有北京媒体报道,为简化交强险无责赔付手续,人保等5家财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已签订了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协议,即投保人可以在这5家公司实现无责“通赔”。该机制9月底正式启动实施,这也是保险公司首次跨公司范围进行理赔。当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投保交强险无责方只须提供有关索赔资料,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之后由事故涉及的双方公司进行结算。

  昨日,记者致电大地保险、平安保险等多家财险公司,多家公司表示,对于交强险全城通赔一事,目前成都还没有类似的做法。

  大地保险四川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林钢元告诉记者,这或许是大地保险北京分公司与其他几家公司的提议,并非总公司的部署,四川分公司这边并不知情。人保、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中华联合的在川机构也称并不知情。

  记者昨日还就此咨询了四川保险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听说北京保险公司的做法,但这是企业行为,成都这边是否效仿,有待各公司协商。

  虽然如此,但本地部分保险公司已表示出强烈支持。中华保险四川分公司总经理牟德胜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合作需要几家公司共同来完成,“如果他们愿意,我们肯定是大力支持。”

  而大地保险林钢元也表示,“简化理赔程序对车主是好事,大地保险也会全力支持。”

  新京报 本报记者 刘锋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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